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述职报告(冯坚)
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勤勉的原则,发挥法律专长,聚焦公司治理合规、重大事项风险把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职责,认真履职,维护公司与股东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本人现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在资本市场合规、公司治理等法律领域经验丰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与时间保障。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监管规定进行独立性自查,本人及亲属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持股或接受利益输送,与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始终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符合履职资格要求。
二、会议出席及表决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慎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本人全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9 次,无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对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结合法律专业知识逐一审查合规性,独立发表表决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会列席:全年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了解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方向,认真听取股东意见与建议,全程监督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合规性,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得以落实。
(三)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拟增补的董事以及拟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1 次,主要审议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从战略发展和法律合规角度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专业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7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总监、内审工作小结等进行审议,确保公司财
务运作合规透明,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分别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等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并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长远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治理合规监督和风险防控情况
作为法律专业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合规风控为核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保驾护航,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法》及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行业法规变化,及时梳理新规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协助公司调整内部制度、优化决策流程,确保公司经营运作始终符合最新法律及监管要求。
2.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协同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核查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内控流程有效性,重点关注信息披露合规性、内幕信息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关键领域,督促公司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公司董监高履职行为进行合规监督,确保其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防范履职风险。
四、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情况
除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法律专业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未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职责的行为,切实做到了独立、勤勉、尽责。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初心,恪尽职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为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不辜负各位股东及公司的信任与重托。
独立董事:冯坚
2026 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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