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成立(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
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22.16 亿元,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8.4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 亿元。2025 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最长连续聘任期限,根据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开招标及审慎研究,公司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经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观点。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观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调整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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