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卫,1962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指南
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指南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江阴指南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阴市减速器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江阴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
江阴模塑集团企业管理部经理。2023 年 5 月 8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11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对会议议案的投 备注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的
刘卫 11 11 0 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的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数
刘卫 4 4 0
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均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
议资料、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在充分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审议财务报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2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门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备注
委员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本人就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年度财
务报表、公司年度内
刘卫 8 8 0 控报告、年度内部审
计计划、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董监高薪酬
等事宜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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