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京社,1959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北
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二级教授,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兼任中国金属学会电冶金分会委员。曾任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冶金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25 年 1 月 24 日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10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对会议议案的投 备注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的
李京社 10 10 0 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的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数
李京社 3 3 0
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均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 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对公司运营 提出问询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2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门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备注
委员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本人就增补董事、董
李京社 4 4 0 监高薪酬等事宜均
表示同意。
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上认真 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材料,对公司薪酬方案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和 支付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合理。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增 补董事候选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对董事会 人员构成提出相关建议。
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本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所有建议均被采纳,切实发挥了专业委员 会的工作职能。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