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3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 2026 年1 月 1 日。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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