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 000709 股票简称: 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34
债券简称: 24河钢Y2 债券代码: 148795.SZ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4 河钢 Y2
债券代码:148795.SZ
付息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6 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6月27日支付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4河钢Y2
3、债券代码:148795.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基础期限为5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
期债券
7、票面利率:2.61%
8、计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2024年6月27日
11、本年付息日:2025年6月27日
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
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人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61%,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6.1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0.88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6.1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
2、除息交易日:2025年6月27日
3、债券付息日:2025年6月27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6月27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61%
四、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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