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本公司”、“公司”)前身为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股份),系由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主要生产经营性单位的净资产入股,并以定向募集的方式向 191 家法人单位和唐钢集团职工发行股份,于 1994
年 6 月 29 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 236,449.8 万元。
1997 年 1 月,经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字(1997)6 号文批准,并经唐钢股份于 1996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唐钢股份按照 1:0.285 的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36,449.8 万元变更为 67,388.2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1997 年 3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69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70 号文批准,唐钢股份
采取上网定价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9.22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132 号文审核同意,于 1997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增发后总股本为 79,388.2 万元。
200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302 号《关于核准唐山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和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唐
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以及公司董事会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通过的《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唐钢股份吸收合并了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钢铁)及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钒钛)。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唐钢股份作为存续公司,成为河北钢铁集团下属唯一的钢铁主业上市公司,同时更名为河
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注册地址由唐山市变更为石家庄市。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河钢股
份股本为人民币 687,678.04 万元。
根据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0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10)72 号)《关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收购邯
宝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23 号《关于核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河钢股份增发不超过 38 亿股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8 元。截止 2011 年 11 月 25 日,河钢股
份完成股票增发工作,通过网上、网下总计发行 3,741,822,429 股。增发股份完成后,河钢股份的母公司由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名称变更,审议通过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06 日至 06 月 26 日期间回购的 281,486,760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06 日完成注销,2022 年 12 月 29 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河钢股份股本为人民币 10,337,121,092.00 元。
河钢股份法定代表人:邓建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759628H,公司注册资本:10,337,121,092.00 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河钢股份的母公司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耐火材料、炉料、铁精粉、钒渣、钛渣、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润滑油销售;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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