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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8:37:43 股吧网页版
贝瑞基因: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产业园租赁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5-057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产业园租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产业园租赁事项概述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基因”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贝瑞”)与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临空建设”)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福州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生物”或“合资公司”)。根据福建贝瑞与福州临空建设约定,合资公司设立并完成资产收购后,福建贝瑞向合资公司租赁贝瑞产业园(现更名为“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部分房屋以自用和招商,并分别签订《产业园租赁合同》(以下分别简称“原合同(2024-003)”与“原合同(2024-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产业园租赁事项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租赁事项调整情况

近日,福建贝瑞与福州新投生物拟签署《产业园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就原合同(2024-003)、原合同(2024-004)的租赁事项进行补充约定。同时,就补充约定事项,福建贝瑞全资子公司福建贝瑞和康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孵化器公司”)与福州临空建设拟签署《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贝瑞和康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福州新区生物医药项目产业园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产业园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业园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出租方):福州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北区整体园区(即9-13号楼,含地下车位)用于产教融合基地招商使用,并临时变更部分楼宇的新型工业用地功能为产教融合基地功能,其中产业园北区10#楼、11#楼整栋及12#楼的3-5层部分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为原合同(2024-004)项下由乙方租赁部分。现双方经协商一致,缩减原合同(2024-004)项下租赁面积,乙方不再租赁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10#楼、11#楼整栋及12#楼的3-5层部分面积约2.5万平方米(简称“减租面积”),并将减租面积调整至甲方控股股东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由乙方设立的福建贝瑞和康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负责承租。双方就拟变更原合同(2024-004)项下的租赁房屋范围事宜约定如下:

(1)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2-1#楼、3#楼、10#楼、11#楼整栋及12#楼的3-5层的租赁关系均有效存续期间,将原合同(2024-004)的租赁范围由“2-1#楼、3#楼、10#楼、11#楼整栋及12#楼的3-5层”调整为“2-1#楼、3#楼”,相应调整租赁房屋的租金执行方式,并相应删除原合同(2024-004)中关于“10#楼、11#楼整栋及12#楼的3-5层”的相关表述。

(2)将原合同(2024-004)约定的“合同自动提前终止”条件的租金总额由121,469,862元调整为58,632,123元。将原合同(2024-004)规定的租赁保证金由2,500万元相应调减为1,600万元(调减的900万元作为《新产业园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保证金),并相应调整租赁保证金后续冲抵应付款项的金额。

3、在甲乙双方关于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南区全部楼栋(即1#楼和2-2#楼、2-1#楼、3#楼)的租赁关系均有效存续期间,对原合同(2024-003)进行如下调整:

(1)在双方关于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南区全部楼栋(即1#楼和2-2#楼、2-1#楼、3#楼)的租赁关系均有效存续期间,将原合同(2024-003)的租赁范围由“1#楼和2-2#楼”调整为“1#楼和2-2#楼及南区地下全部车位”,租金总额及租赁保
证金不变。

(2)如甲乙双方关于新投生物科技产业园南区整体楼栋(即1#楼和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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