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推进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设立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在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具有三年以上法律、财税或企业管理方面实务经验。
第五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若辞职导致合规委员会低于三人,或无独立董事的,在改选的委员就任前,需要继续履职。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合规管理基本制度、重大事项等;
(二)审议公司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三)审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及重大修改;
(四)审议合规举报事项;
(五)审议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合规管理相关事项。
第九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经董事会批准执行,有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应就须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时,或者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为:
(一)提议人汇报议案;
(二)出席会议的委员提问及发表意见;
(三)列席会议的人员接受质询或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主持人总结会议意见;
(五)委员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三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做出的议案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应在会议记录中完整记载投反对票委员的意见。
第十四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决意见。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员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视为放弃其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姓名、代理事项、表决意向和有效期限。委员不得作出或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
托。委员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而免除。委托书应于会议召开前以原件或传真方式送交会议主持人,以传真方式送交的,在会议结束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书原件送交秘书处。
受托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员权利。委员未出席会议亦未授权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十五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二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通知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方式;
(二)会议日期和地点;
(三)事由或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成员并召集、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与各议案相关的业务或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原则上应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须列席会议,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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