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控股成员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财务管理能力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集团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提升财务运作效率,达到有效监管集团经济活动及保障集团经济利益的目的,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原则和宗旨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力求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企业拥有的资源,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事业部及下属企业。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四条 财务机构设置及管理
1、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配置:为加强财务内控,依据账务、资金分管的原则设置各岗位,在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下按工作量配置财务人员。集团财务部按职能、需求设置合理的财务部门及岗位。
2、财务人员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税专业资质,方可上岗;财务人员对本集团的财务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其他人泄露;财务人员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主管级(含)以下财务人员离职时,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离职时,由财务总监监交。财务总监离职时由集团指派人员监交;财务人员调休或请假时可申请职务代理,被代理人需和代理人进行事前交接,并对代理期间内的工作负有责任。
3、财务人员任免规定:集团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免;下属企业财务副经理级以上人员由集团财务总监任命并委派;其他财务人员的招聘需求由集团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提出申请,其中新增财务岗位人员由集团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执行,原岗位人员替换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4、集团财务总监全面负责财务部的各项工作,下属企业财务部均接受集团财务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财务部的职责包括制订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分析及财务决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对集团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为集团决策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参与集团经营、投资决策;对集团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控制;建立投融资渠道,对集团资金进行高效管理;准确记录存货出入库、结存情况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置、处置或报废情况;积极进行税务筹划,降低集团涉税风险;整理会计档案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三章 核算管理
第六条 集团及下属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最新的财税政策法规。
第七条 下属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原则上须与集团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下属企业须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日常业务核算,出具财务报告。会计核算软件系统须由集团统一指定并指导实施。
第九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并做到及时传递、汇集。
第十条 财务人员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对性质相同而又不需要逐笔记账的原始凭证,可以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经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公司实行财务定期汇报制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各项财务管理分析报告、预决算报告。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资金是指集团拥有或控制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保证金存款、商业汇票、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资金。资金管理需严格遵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相分离;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审核
人员相分离;银行票据与财务章、法人章的保管职能相分离;网上银行收付款的录入与授权相分离。
第十二条 经办资金管理的岗位分为出纳岗位,授权审核岗位。出纳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库存现金、银行票据、有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内部收据,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和收支业务。授权人负责审核货币资金收支凭证及支付批准手续,授权出纳进行资金支付。
第十三条 所有的资金收入须汇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资金支出执行经济业务审批和资金支付审批的“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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