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7 19:03:01 股吧网页版
ST京蓝: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6-01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2026 年 1 月 2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时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
3 号),因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苏化 1 号”项目中通过虚假投入成本虚增 2020 年收入、利润,导致公司当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
票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
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后续将在满足“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十二个月”等相关条件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