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6-021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申请,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ST 京蓝,证券代码:000711)将于 2026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6日期间价格涨幅为116.67%,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1 次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严重脱离公司业绩情况。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交易风险较大。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能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股票最新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存在明显下滑,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根据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2025 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00 万元至-15,000 万元,较 2024 年度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同比增加 25.63%至 84.26%)。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变化及估值偏高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5、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名称已由“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仍为 ST 京蓝,证券代码仍为 000711,均保持不变。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名称为“铟靶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最终工商注册名称存在差异,系根据工商注册相关要求调整所致。
自 2026 年1 月 23 日至 2026年 2月26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 116.67%,
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公司业绩情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待核查结束并披露相关公告后
复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
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时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停牌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次停牌核查期间,公司对前期披露的相关风险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风险事项未发生新的变化,具体风险提示如下:
(一)控股股东业绩补偿逾期及新增补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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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