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主要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
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治理机制。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体系;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权责划分清晰、业务流程规范,形成了分工合理、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及公司的发展经营现状,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决策。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控制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同时对已识别出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控制活动
1)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制定了有效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公司经营活动中各项业务的审批权限,要求各岗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办理日常业务。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明确了授权审批的权限和流程,通过办公系统固化流程,保障公司的运营和安全。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公司统一实行电算化核算,并设有专人负责财务系统的维护及安全工作,保证了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内部合理分工,根据岗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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