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3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下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下称“企业会计准则”)。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 19 号》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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