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3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48.80 万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 53,719.55 万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负债规模、未分配利润等财务状况,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
持续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83,488,041.37 -89,230,122.95 -384,086,624.86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37,195,475.02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77,927,746.89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0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0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63,276,235.4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否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五十”。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8,408.66
万元、-8,923.01 万元、28,348.80 万元,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五十为-3,163.81 万元。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为 0 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相应期间已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
足公司业务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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