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27:26 股吧网页版
国投丰乐: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国投丰乐 公告编号:2026-030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合伙人 67 人,注册会计师
37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7 人。
中证天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3,813.21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3,771.5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197.10 万元。

中证天通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审计收费总额
3,944.00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证天通 2025 年度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03.41 万元。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于 2015
年入职中证天通,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勇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证天通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在查阅了中证天通有关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