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行业特点、重要风险环节等因素,参照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财务报告和相关公司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有所降低,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公司本部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包括: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丰乐(张掖)种业有限公司、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丰乐鑫农种业有限公司、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投丰乐(成都)种业有限公司、国投丰乐(武汉)种业有限公司、国投丰乐(长沙)种业有限公司、新疆乐万家种业有限公司、安徽嘉优中科丰乐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丰乐新三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资金活动、风险评估、研究与开发、生产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监督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介绍:
(1)组织架构
公司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经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的组织管理体系。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应的实施细则独立开展工作,提升决策专业性与监督有效性,其中,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经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
监督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报告期,公司优化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完成内蒙古分公司、同路农业子公司新丰种业的注销工作,相关资产、人员、业务平稳承接;压缩管理层级,同路农业将其持有的山西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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