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中兴商业”)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何海英,男,管理学博士,教授,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访问学 者。曾任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东北区域产品经理,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区域渠道经理,辽宁公共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项目处经理,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沈阳理工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兴商业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2 次、
通讯方式 7 次)、2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何海英 9 2 7 0 否 2
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提案内容,并与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获取决策所需信息,会上积极参与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职,就职责范围内的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积极有效支撑。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职务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员 3 3 0 0
报告期内,出席了提名委员会召开的全部 3 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职务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主任委员 3 3 0 0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薪酬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职务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员 4 4 0 0
报告期内,出席了战略委员会召开的全部 4 次会议,对公司投资理财、银行授信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提供决策建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基于独立客观原则,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就重要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充分发挥独立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重大事项作出审慎、公正、客观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3.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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