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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2 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程序和内容依法予以监督,并组织参与股东大会监票工作;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2.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14 项议案。

3.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2 项议案。

7.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就职责范围内的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积极有效支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资料,并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也无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该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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