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2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再设置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24 年末股本总数
415,718,94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40,434,622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415,718,940 元增加至540,434,622 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情 况及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均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
2 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 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3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5,718,94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0,434,622
元。 元。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5 新增(序号顺延)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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