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3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86 号公司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屈大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名,代表股份 212,040,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35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5 名,代表股份 81,964,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665%。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3 名,代表股份 7,117,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93,804,1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167,5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34,0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916,226 股,反对 167,540 股,弃权 34,02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682%。
《公司章程》刊登在 2025 年 7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93,790,6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68%;172,1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42,9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902,706 股,反对 172,140 股,弃权 42,94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9783%。
《股东会议事规则》刊登在 2025 年 7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93,784,02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178,6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43,0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6,896,076 股,反对 178,640 股,弃权 43,0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851%。
《董事会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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