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之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航科技”或“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出具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2017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挂牌公司及交易对方提供。挂牌公司及交易对方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或者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挂牌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尚航科技、公司 指 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尚航 指 无锡尚航数据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尚航数据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无锡
本次交易 提 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的证号为“苏(2016)无锡市不动
产权第0109357号”房产的交易
交易对方、无锡祥泰 指 无锡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017年8月31日,无锡尚航与无锡祥泰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暨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合同约定无锡尚航支付现金10,500.00万元购买无锡祥泰拥有的
证号为“苏(2016)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09357号”的房产。
2017年12月21日,交易双方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标的资产已由无
锡祥泰过户至无锡尚航名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证编号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无锡尚航 国有建设用苏(2017)无锡 工业用地/宗地面积 国有建设用地
数据有限无锡市锦地使用权/市不动产权第工业、交 59,715.00平方 使用权至2061
公司 惠路10号 房屋所有权 0239789号 通、仓储 米/房屋建筑面年8月24日
积37,838.16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执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兰满桔承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无锡祥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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