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谢娟)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谢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实
际出席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3 次。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主持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0 月 29 日,主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评价及薪酬结算的议案》。
(2)2025 年 04 月 23 日,参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25 年 08 月 26 日,参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2025 年 10 月 29 日,参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5)2025 年 12 月 12 日,参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减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转让龙头寨码头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 1 月 20 日,参加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3 日,参加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2025 年 12 月 12 日,参加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转让龙头寨码头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
的沟通协作,致力于保障公司财务信息准确透明与内部控制有效
运行。2025 年度,事前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独立性等相关信息,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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