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6-9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本方案严格遵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立的薪酬与经营业绩匹配、权责利统一、绩效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核心原则,针对不同类别人员制定差异化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实行定额津贴制,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无其他薪酬。
2.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职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其他外部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年度定额津贴12 万元/年(税前),无其他薪酬。
3.上述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二)内部董事薪酬标准
按其在公司任职的岗位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或有)三部分组成,具体规则如下:
1.基本薪酬
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
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占年度薪酬总额比例不低于 50%;原则上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如需预发,预发比例不超过 80%。
3.任期激励(或有)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建立任期激励机制的,相关激励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四、薪酬支付与管理
(一)本方案项下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法定应扣款项。
(二)人员因换届、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期限核算发放薪酬。
(三)任职期间出现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担保、
履职不当致公司重大损失等情形的,公司有权按情节轻重,止付未发放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并可全额或部分追索已发放的相关收入。
五、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中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薪酬调整、相关评议事项,按公司制度及监管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关联人员依法回避。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与后续新规冲突的,按新规执行。
(四)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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