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现将对致同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工商登记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22 日,执
业证书颁发单位为北京市财政局,执业证书序号为 NO 0014469,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等行业,收
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其中: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2 家。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九次
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三)履职情况
致同所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需求,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明确了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工作重点围绕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关联方及其交易等事项开展。审计过程中,致同所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保持良好紧密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执行。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履职情况评价
致同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详实有效的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审计重点突出,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公允、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应尽职责,执行有效审计程序,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履职情况
1.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通知》,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沟通。
2.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
3.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履职情况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