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44:55 股吧网页版
新能泰山: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验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华能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华能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华能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华能财务公司原名华能金融公司,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能财务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分别经2002年8月、2004年7月、2005年12月、2007年10月、2011年12月、2023年10月六次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0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

华能财务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7层、8层。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为L0004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8050Q;法定代表人:蒋奕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能财务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集团”)。

二、华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华能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华能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能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华能财务公司实行了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华能财务公司及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华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华能财务公司按季度对存放同业资产、信贷资产、证券投资、应收款项、担保及(电子)承兑汇票垫款等风险类资产进行五级分类,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由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对资产质量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经风险管理部门复核,按照华能财务公司事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由相关决策机构审批,财务预算部门按分类结果进行资产损失准备计提。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能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以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公司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能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生异常故障时,成员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为降低风险,华能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需带出单位使用时,由其结算部双人携带。
(4)对外融资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