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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17:56:02 股吧网页版
新能泰山:总经理工作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经理层行权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讨论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性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三条 经理层不得参与对公司存在商业竞争的其他经济
组织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
若干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按要求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材料。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层可
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层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根据经理层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执行。

解聘经理层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经理层说明解聘理由。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
代表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决定、
董事会决议及董事长专题会议定事项;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研究决策有关事项。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
故不能召集和主持时,可以委托经理层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为了提高
会议效率,可以相对固定时间召开,也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作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
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建立必要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以
协调工作、提高效率。

第五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
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 总经理每年度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六)其他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实施情况以及总经理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可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向总经理提出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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