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2025 10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泰山”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泰山/上市公司 指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能泰山股份比例
减少至5%以下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世纪城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运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5643258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张运池,持股100%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世纪城办公楼二楼
邮编:523000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张运池 10000 100% 货币及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在公司所任职务
国家居留权
张运池 男 中国 东莞 否 执行董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上市公司没有任职或兼职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除持有新能泰山股份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新能泰山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新能泰山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能泰山75,001,557股,占新能泰山总股本的5.9689353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能泰山无限售流通股62,826,558股,占新能泰山总股本的4.9999983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新能泰山持股5%以上的股东。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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