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 14 年执业经验。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燕,现任致同所合伙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近 21 年执业经验。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
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童登书,1987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致同所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