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验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华能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华能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华能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华能财务公司原名华能金融公司,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能财务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分别经2002年8月、2004年7月、2005年12月、2007年10月、2011年12月、2023年10月六次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0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
华能财务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河北雄安新区容东
片 区 明 朗 南 街 99 号 5-7 层 。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代 码 为
L0004H313310001,法定代表人:蒋奕斌,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110000100008050Q。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能财务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集团”)。
二、华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华能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华能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并与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办公,实现合规与法治协同运作;建立“专职+兼职”合规管理员机制,并依托制度流程深度融合,将《合规内控流程管控清单》嵌入业务全链条。同时,以多元宣教持续培育“内控优先、合规为本”的文化氛围,形成了权责清晰、制衡有效、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环境,为风险内控合规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能财务公司在风险识别与评估方面,构建了分层分级、
动态闭环的管理机制。在时间维度上,通过“按月监测、分级预警”的指标体系和“按季排查、全面覆盖”的专项机制,实现了风险的早识别与前瞻性防控;在评估深度上,运用“影响程度与可能性”双维度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资产质量分类、流动性压力测试等工具,精准识别潜在风险敞口。同时,将《管理流程图》等管控要求嵌入制度体系,强化合规审查与内控评价,确保风险识别贯穿业务流程全链条。华能财务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为经营稳健运行提供了有效支撑。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能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以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公司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能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生异常故障时,成员
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为降低风险,华能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
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需带出单位使用时,由其结算部双人携带。
(4)对外融资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
2.信贷业务控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华能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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