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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17:51 股吧网页版
西安饮食: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福建省福
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
截至 2024 年末,华兴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2 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因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华兴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经对华兴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华兴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前沟通会议,沟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华兴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对 2024 年审计情况、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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