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是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最早成立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出资额 3000万元。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了快速成长,积累了良好的专业基础、人才基础、管理基础和市场基础,综合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行业前 30 强,成为西部地区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 2025 年末,希格玛拥有合伙人 54 名、注册会计师 276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5 名。
希格玛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845.2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0,359.1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740.47 万元。
2025 年度希格玛为 2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2,022.95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最近三年签
项 目 姓 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署上市公司
时间 服务时间 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 蒙 锋 2016 年 2019 年 2015 年 2025 年
人
签字注册 马晶晶 2013 年 2022 年 2012 年 2025 年 3 份
会计师
质量控制 赵 琰 1997 年 2001 年 1995 年 2025 年 1 份
复核人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体系构成:希格玛质量管理架构以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风险和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质量政策制定和重要项目
承接、人员委派、重要报告和重大事项的审议,质量管理部负责日常质量复核监控,设首席合伙人、质量管理、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监控和整改、人力资源以及各业务主管合伙人分工负责。治理架构健全合规,责任划分合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同时,希格玛建立了以质量为导向的合伙人晋升、考核机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强化全员质量至上意识,为执业质量提供了合理保证。
2.职业道德与独立性保障:希格玛严格执行独立性准则,已对本次审计项目组成员进行独立性核查,确认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及事项;建立利益冲突管理机制,明确关键岗位轮换要求,相关人员已提交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
3.业务执行管控:本次审计业务由蒙锋牵头,配备具备相应胜任能力的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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