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饮食”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08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发行 74,858,38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3,925,055.2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65,787.00 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459,268.28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全部到账,并存入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会验字(202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28,505.82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度,公司支出募集资金 500.8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 990.29 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90.21
加:利息收入 0.94
减:老字号振兴拓展项目支出 500.8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90.29
注:为便于统计,将本年度手续费 342.82 元纳入项目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611301056013001461958)。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90.29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支出为 500.8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 29,006.6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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