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秉祥)
本人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 2025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李秉祥,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陕西钢厂工作;1993 年 9 月在西安理工大学攻读硕
士学位,毕业后留校至今。曾先后担任过西安理工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副院长、财务处处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审核委委员,西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炼石航空
(000697)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李秉祥 8 次 8 次 0 0 0 否
2025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
(三)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分别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主任委员、委员。2025 年度,本人按时参与专门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实时了解公司动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为董事会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2025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亦未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六)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与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风险判断等事项进行沟通,加强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保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关注,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使所有股东能公平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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