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宝英)
本人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宝英,男,1968 年 8 月生,博士,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
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9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3 次,通讯方式召开 16
次,召开股东会 6 次,本人均全部出席。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参会前均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及汇报材料,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会后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市场反馈及决议事项的执行进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委员的相应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并就公司
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次数
2025 年 01 月 《审计计划阶段与会计师的沟通》
15 日
2025 年 04 月 《业务完成阶段与治理层的沟通》
22 日
审议以下议题: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
2025 年 04 月 年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
24 日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拟续聘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07 月 《关于公司对山西证监局对公司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
08 日 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审计委员会 9 2025 年 08 月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20 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
2025 年 09 月 审议《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日
2025 年 10 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29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就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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