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茂荀)
本人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辛茂荀先生,男,1958 年 8 月生,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西财经大学
财务处副处长/处长、MBA 教育学院的院长。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和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位,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9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3 次,通讯方式召
开 16 次,召开股东会 6 次,本人均全部出席。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优势经验,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形成多项优化建议,以专业意见为企业重大决策注入创新动能,为股东价值持续增长提供坚实保障,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委员的相应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 2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并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议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数
2025 年 01 月 15 《审计计划阶段与会计师的沟通》
日
2025 年 04 月 22 《业务完成阶段与治理层的沟通》
日
审议以下议题: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
2025 年 04 月 24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日 议案》;4.《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拟
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07 月 08 《关于公司对山西证监局对公司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的
日 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审计委员会 9 2025 年 08 月 20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
日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
2025 年 09 月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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