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与长期价值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以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薪酬的分配、支付、披露等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 公平合理原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作为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体现,薪酬水平应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战略及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 责权利对等原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所承担的岗位责
任、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个人创造的业绩等紧密关联;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的兑现须与绩效考核结果关联,体现相应奖惩机制;
(五) 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与公司长期稳健增长和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职责与权限依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执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薪酬标准
第五条 独立董事薪酬
(一)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年度固定津贴方式,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
绩效考核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激励计划,除该部分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参照地区经济及行
业水平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三) 独立董事为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培训、会议等),
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非独立董事薪酬
(一)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其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根据
其任职的岗位及公司薪酬制度核定并发放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二) 在大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在其任职单位领取报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总薪酬、其他贡献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构成。
(一) 年度总薪酬由职级工资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目标绩效薪酬不低于年度总薪酬的 60%,实际兑现的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所主管业务经营业绩及个人贡献挂钩。
(二) 当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做出特殊贡献时,可以根据贡献情况给予特别奖励。
(三) 中长期激励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以上未提及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薪酬结构与薪酬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
第四章 履职与绩效评价
第八条 独立董事履职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履行其职责。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用自我评价及相互评价的方式形成评价结果,并结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董事会进行说明。
第九条 非独立董事履职评价
公司非独立董事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由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结合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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