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郭禾)
2025 年,本人担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制度要求,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调研,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本人郭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等。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会议
11 3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广泛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结合专业知识,独立做出判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6 6 0 0
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并同时担任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审议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积极独立履行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年审工作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相关资料,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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