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曲冬梅)
各位股东:
本人在任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于 2025 年 6 月 8 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曲冬梅:女,1969 年出生,经济法学博士,曾任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硕士导师,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0 年开始担任济南仲裁委仲裁员,现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会议所有议案认
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6 0 6 0 0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请
假未出席该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召集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均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相关会议,对专门委员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 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未对报告期内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审议 事项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等方式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解掌握,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6 日,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董事会,并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董办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 配合与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
计 2025 年《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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