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于明涛)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鲁泰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本年度任期内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明涛,男,1979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数智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数智会计与财务分会理事。自 2025年 5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
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会议所 有议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 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7 4 3 0 0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1 次,均亲自出席,对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 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未对报告期内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审议 事项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内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的汇报,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就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外部审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一致确定了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计划。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2 日,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 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 开展给予充分配合与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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