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6-016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 年实现利润总
额 629,030,593.51 元。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被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
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公司执行 15%所得税率,2025 年所得税总额为 31,137,694.03 元,实现净利润为 597,892,899.48 元。按《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 59,789,289.95 元,2025 年实现可供投资者
分配的利润为 538,103,609.53 元,加前期未分配利润 5,628,497,020.96 元, 至 2025 年
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6,166,600,630.49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事项如下:
公司拟以可转债转股期结束日股本 817,525,6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据此计算的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22,628,841.05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股本总额为准,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A 股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B 股按年度股东会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港币兑付(B 股境内个人股东个税按财税[2015]101 号规定执行,外籍个人股东按财税字(1994)020 号规定免税,非居民企业股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减按 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人民币 81,730,656.30 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
会审议通过,2025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204,359,497.35 元,占 2025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4.43%。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
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 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4,359,497.35 204,326,502.50 106,249,766.48
回购注销总额(元) - 37,866,957.62 172,571,88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93,586,067.81 410,321,398.17 403,444,254.4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303,500,526.7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166,600,630.49
计未分配利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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