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认真履行了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工作概况
1、监事会主要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6 日 (3)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4)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6)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9 日 (1)监事会换届选举
(2)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延期履行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2、监事变动情况
鉴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公司规范开展换届工作。经 2024 年 8 月
29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并经 2024年 9月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樊来盈先生、张志诚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与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相如先生共同组成
第十一届监事会,较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2024 年 12 月 16 日,林相如先生由于职务变动,被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副总裁),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文
孟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监事积极
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并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意见,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执行。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总体来说,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事项的处理符合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事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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