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8:22:00 股吧网页版
冠捷科技: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
际需要,经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5 年 3 月 17 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了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1)预计2025 年度采购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4,730万元、销售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9,700 万元;(2)预计 2025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3 万元;预计 2025 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36 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2025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42 万元。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履约情况,(1)申请追加公司向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星显示”)采购类交易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2025 全年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2)申请追加公司向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
光电”)采购类交易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2025 全年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2、鉴于捷星显示、华冠光电为公司下属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捷星显示董事、兼任华冠光电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年初预计 本次追加 追加后预计 实际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采购商品/ 捷星显示科技(福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60,000 5,000 65,000 64,165
接受劳务 建)有限公司 价格

采购商品/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0 50 50 41

接受劳务 公司 价格

注: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捷星显示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园区

(4)法定代表人:AHN YOUSHIN

(5)注册资本:1,70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

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

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7)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