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公司年审会计师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侯书涛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浩先生,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玉平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要求、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中审众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稳定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服务需要,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会
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经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性水平、审计方案、风险评估、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与组成部分会计师协作、关键审计事项识别应对、初审意见、终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