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说明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主
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列人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列人员:
员: (一)董事
(一)董事; 1.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高管。 且劳动关系在公司的董事;
2.外部非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
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
3.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二)高管
执行委员会委员、总裁(总经理)、副
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首席信息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
员。
第四条 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人 第四条 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人
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一)正直诚实,道德品行良好;
(二)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 (二)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 证监会的规定;
(三)具备 3 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 (三)具备 3 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
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 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
术等工作经历; 术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 (四)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
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五)拟任公司高管的,曾担任证券 (六)拟任公司高管的,曾担任证券
基金经营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基金经营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 年,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 2 年,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
职务不少于 4 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 职务不少于 4 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
历; 历;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拟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 拟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
席信息官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席信息官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 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履职考核 第三章 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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