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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42:45 股吧网页版
燕京啤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修正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2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13 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制度》修正案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全文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对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 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训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的有关规定等法律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目的是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掌 的目的是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律 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不断推动公 律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履
司规范运作。 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不断推动公司
规范运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含独 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含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 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必要时公司可要求其 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必要时公司可要他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课程主要为中国证券监 求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课程主要为中国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组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织实施的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 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培训及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培训。 管机构组织实施的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岗位培训及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培
训。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 职期间,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必须接受中国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管机构组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诚信记录 训合格证书(如有)。中国证监会对上市
数据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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