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5 20:59:43 股吧网页版
燕京啤酒: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2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在 2026 年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2026 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决策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分红、制定具体方案(含金额、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此次授权并不构成公司对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实质承诺。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届时将综合考量 2026 年度中期实际经营业绩、资金周转需求、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审慎决定是否分红及具体分红方案,确保分红决策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