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8
公告编号:2018-036
证券代码:837972 证券简称:乐恒动力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履行内
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事项
1、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9日和2018年7月15日,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恒动力”或“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2,666,666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7.5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26日全部到位,缴存账户为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账号为:201000199205789。
2018年9月2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17-0000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予以审验。本次股票发行于2018年10月9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389号)。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8年8月,公司因住所变更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18-036
暂时无法从工商打印出,但是本次股票发行验资会所要求取得该章程后方可出具《验资报告》,导致《验资报告》的实际出具时间比预计晚近一个月。同时,由于今年公司订单激增,且搬到新厂房后支出增加,造成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公司前期已多次和供应商进行协商,要求延长账期,但因《验资报告》的延迟出具,导致公司前期向供应商承诺的付款时间无法兑现,为维护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避免对公司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于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25日在没有告知主办券商的情况下,提前使用了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来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共计4,279,549.00元。由于快进入四季度销售旺季,公司担心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被主办券商知晓会对本次股票发行备案造成影响,耽误公司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因此,公司未告知主办券商已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3、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2018年10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17)、《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30),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1)支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服务费用;(2)购买原材料;(3)设备更新升级及生产办公场地改造装修;(4)场地扩租;(5)研发投入,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1 支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服务费用 245,000.00
2 采购原材料 5,182,000.00
3 设备更新升级及生产办公场地改造装修 1,588,000.00
4 场地扩租 1,700,000.00
5 研发投入 1,284,997.50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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