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6:09:01 股吧网页版
四川美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关于选举王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非累积

1.00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6 年 4 月 4 日在《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生效。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已与本通知同期上网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7日9:00~17:00

(四)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