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
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8 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责任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9 月 12 日,该议案经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一)审计投入
四川华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化工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业务合伙人担任。
(二)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制定了全面、符合审计准则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着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跌价、长期资产减值、关联方交易、境外子公司等。
近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于预审工作结束后、年审现场工作结束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两次集中沟通,对审计过程的重大事项交换意见;于审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答复工作情况。
(四)意见分歧解决
四川华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制度。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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